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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1 10:36:55   责任编辑:admin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详情见《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6年上半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按照《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鄂人才组字〔2021〕4号)和《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相关人才政策及学院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依据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特聘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待遇。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人员管理。引进的博士、硕士试用期转正后符合条件的可分别参照管理岗六级、八级享受工资待遇,控制数人员享受企业养老保险等社保待遇。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使用电脑登录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ostxy.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间: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时至2026年3月2日17时。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公告。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名,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1.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系统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至2026年3月4日17时。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资格初审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做任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本次人才引进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环节将安排在资格复审之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资格复审
根据初审结果、笔试环节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部(康巴什区萨如拉路7号,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引进考查比例。考查阶段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内容:面试分为试讲、业绩介绍和答辩三个部分(专职实验员增加实践操作部分,体育岗位增加技能展示部分)。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其余环节4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引进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再按照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综合考查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咨询、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报考咨询电话:0477-8383943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5737
(请在2026年2月24日之后工作日期间拨打)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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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2026年2月9日